丁曉文
一個人若一味地奢求自己感受中的自由,企望像沖破堤岸的河水,去過自己喜愛的生活,就必定滑向悲慘的結(jié)局。
一只風(fēng)箏,總想擺脫線兒的限制,企想任意飄揚(yáng),就必然摔個頭破血流。
這樣的人與如此的風(fēng)箏,其歸宿是注定的。
人的“自由” 像河水一樣,若不受到堤岸的限制,就會成為萬里平原上的一條“濫滾龍”。 而河岸就相當(dāng)于人類社會中的“法度”, 是維持順暢、保障安全的必要手段。
同樣,“線” 是風(fēng)箏的“法度”, 它雖是控制,卻讓風(fēng)箏自由地飄得更高、更遠(yuǎn)。
史鑒與辯證法都告誡人們,自由與法度都是相輔相成、互為條件的,沒有法度的自由和束縛人性的法度都是不存在的。在法制日趨健全的當(dāng)今,自由不僅要受到法度的束縛,而且受到法律的保護(hù)。
泛濫自由,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人民的呼聲,也是歷史的必然。
揣懷如試圖沖破堤岸河水般沖動的人們,難道你還想成為“斷了線的風(fēng)箏” 嗎?手中掌權(quán)的人們,務(wù)必時時反省自我,因為從“天堂” 步入“地獄”, 往往只是“一念之差”、“ 一步之遙”…… (2007、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