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聞網訊 八旬老翁獨自洗浴不慎摔傷,要求浴室高額賠償醫(yī)療費用。近日,宣城中院二審審理了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在辦案法官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矛盾最終化解。
年近八旬的何某家住宣州區(qū)孫埠鎮(zhèn),2012年春節(jié)期間,何某吃完晚飯后獨自一人前往同村張某經營的浴室洗浴,在洗浴時不慎摔傷,隨后立即入院治療,醫(yī)院診斷何某左肱骨外科頸粉碎性骨折,司法鑒定為九級傷殘,花費醫(yī)療費37566元。事后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了協(xié)商,未能就賠償問題協(xié)商一致,2012年5月,何某將張某訴至法院。原審法院審理認為何某年事已高,且身患高血壓,應自行承擔獨自一人洗?。梗埃ヘ熑?,張某承擔10%的賠償責任,遂判決張某賠償何某3757元。何某認為原審對責任比例劃分不當,不服判決,上訴至宣城中院。
二審過程中,宣城中院辦案法官與當事人進行了多次溝通交流,從雙方當事人同村近鄰的情感著手,結合張某的家庭情況及經濟狀況,在法理和人情等方面作了大量思想工作。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xié)議,確定張某一次性賠償何某損失5000元,張某的女兒在法庭親手將5000元賠償金交至何某手中,雙方矛盾最終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