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記者從省應急廳獲悉《安徽省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和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正在面向公眾征求意見。該辦法將填補制度空白,鼓勵社會資本以捐贈、資助和共同建設等形式參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管理。
草案征求意見稿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應急避難場所納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范疇,并負責應急避難場所的綜合協(xié)調和監(jiān)督管理工作。應急管理部門統(tǒng)籌制定法規(guī)政策制度,組織編制專項規(guī)劃、相關標準、預案,建設信息系統(tǒng),做好物資儲備相關工作,開展培訓演練。
在經費來源方面,新建的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經費,由建設單位列入主體項目預算;改建、擴建的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經費,由應急避難場所產權單位、建設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提出預算,按原建設資金渠道予以落實。同時,鼓勵社會資本以捐贈、資助和共同建設等形式參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管理。
在規(guī)劃與建設方面,可利用現(xiàn)有或者擬建的公園、綠地、廣場、學校和人民防空工程等場所,按照規(guī)劃和標準分級分類統(tǒng)一建設或者確定應急避難場所。住宅小區(qū)配套建設的有關公共設施重點部位應配套建設應急避難基礎設施,具備緊急避難功能。利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村(社區(qū))辦公用房、村民活動室、文體場館等公共設施和場地空間,加強鄉(xiāng)村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此外,城市更新工作應優(yōu)先保障應急避難通道建設和場所設施平急兩用改造,通過提升學校、公共場館抗災等級和增建防災公園等方式,切實提升老城區(qū)防災減災能力。
在管理與維護方面,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避難建筑物、避難設施設備和標志標識牌的檢查維護,室內應急避難場所要具備供水、供電、照明、通信、廁所、住宿、洗漱、物資儲備等設施條件,保持應急避難場所出入口、主要疏散通道、消防通道通暢,保證場所安全和正常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拆除應急避難場所設施設備和標志標識牌。
同時,應急避難場所管理單位或者產權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避難場所啟用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街道辦事處、社區(qū)工作站等基層單位應當定期掌握危險區(qū)域人口情況,明確轉移責任,根據(jù)統(tǒng)一規(guī)劃設計,預設避難人員疏散引導線路和轉移安置的應急避難場所。